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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二、三
     、四
     年级各团支部、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为了确保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认真执行
     “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
     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吸收到党内来,
     根据《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现将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团龄在3个月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
     
     2
     . 
     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及科学发展观
     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
     
     3
     . 
     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4
     . 
     群众基础好,在校、院、系、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接受过岗位锻炼,即青年志愿者
     (
     注册
     )
     、记者站、班委、校院系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职务,考核优秀者优先发展;
     在某专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对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5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体条件
     :
     
     二
     年级学习成绩在班中排名前三分之一,
     三
     、四
     年级学习成绩在班中排名前
     二
     分之一,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素质考核良好以上;二
     、三、四
     年级
     在
     推优前两个学期
     无不及格门次且
     补考通过,
     三、四
     年级
     需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二年级英语成绩均分不低于
     70分
     。(特别说明:成绩排名以推优前的两个学期为准)
     
     6
     . 
     参加院党课学习,并顺利结业。
     
     7. 曾参加学院党支部的开学前培训。
     
     二、
     推优程序
     
     1. 
     团支部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专业学生党支部,党支部派派出督导员监督(原则上不在本团支部督导)
     ;
     
     2. 
     此次各团支部推荐名额
     如下: 
     14级、
     1
     5
     级
     、
     16级
     各团支部1人
     ,
     卓越班和实验班2人,上一年度的校级优秀班集体或校级先进团支部可以增加
     一个
     名额。
     
     团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邀请所有班委参加,最终讨论提出候选人名单,进行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选出比规定上报人数多1人的名额;第二轮投票进行差额推选,过2/3票者经支部委员和班主任签字后上报专业学生党支部;上报后名单不再进行增减递补(凡是签字栏有代签的,一经核实,全部给予院级记过以上处分)
     ;
     
     3.
      在宿管会检查中,自己所在宿舍有一次评为较差或差;在学风监督岗查课中,出现一次旷课,则取消本学期继续发展资格;
     
     4
     . 
     专业学生党支部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委派各支部委员到各团支部调查了解
     “
     推优对象
     ”
     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个人综合素质,经与
     “
     推优对象
     ”
     谈话后,上报专业学生党支部;
     
     5
     . 
     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专业学生党支部第二次支委会,根据支部委员调查了解情况,初步确定本学期支部重点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
     (
     各班未列入发展对象的其他学生
     )
     ;
     
     6
     . 
     支委会讨论通过
     ,
     针对重点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通过网站及通知的形式向全院公示,征求意见并实行异议期制度,最终确定本学期支部重点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
     ,并进行备案;
     
     7
     .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党支部上报院党
     委
     审批,并进行进一步的党支部培养教育。
     
     三、
     各专业党支部
     将推优名单(推优
     通知和表格
     表在
     院网站
     下载)于
     10
     月
     25
     日
     (周
     三
     )中
     午
     12
     :00前
     上报
     学院
     ,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再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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